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
一、享受对象:参保企业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二、申请条件: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证书可通过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查询(网址:http://zscx.osta.org.cn/)。符合条件的人员应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三、补贴标准: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按受理时间每人每个自然年度可享受1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1次,不得和职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已持有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或享受相应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等级证书补贴。
四、申请流程:
1.线下申领:申请人携带本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到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技能提升补贴申请。
2.线上申领:
①赣服通:进入“人社专区”或“社保服务”,点击“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
②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本人注册并登录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zwfw.rst.jiangxi.gov.cn/jxrsdt/index.html),在“个人办事”中选择“就业创业”找到“全部”,选择“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或直接搜索框搜索“技能提升补贴”关键词。
萍乡市、县(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市本级:6234763 安源区:6661270 湘东区:3377820
芦溪县:7566303 上栗县:3893919 莲花县:7226700
来源:萍乡市就业中心失业保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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